问题 | 再婚前的房产与再婚配偶有何关联? |
释义 | 再婚夫妻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如果在婚后将对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则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收入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存在特殊约定。 法律分析 再婚夫妻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如果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加入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双方所有。婚前房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房产。 再婚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婚夫妇,一方婚前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再婚时对方的婚前财产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也是一样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再婚夫妻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婚后加入对方名字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但婚前财产、个人专用物品等仍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另行约定。再婚时,对方的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房产亦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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