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农田国家补助标准 |
释义 | 目前承包农村土地没有补助,但可以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 农村土地承包两种方式是家庭承包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只不过,在农村的村民们经常见到的土地承包的方式其实正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而且现在的家庭承包出台的政策是加人不加地,减人不减地,后者拍卖的方式是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土地承包补贴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可以享受国家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购种补贴;种粮农业保险国家补贴75%的保险款。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法律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 (四)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 (五)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 (六)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七)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八)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