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异地准生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异地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二、具体流程 1、【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3、【根据核查的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登记。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同时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即时办理登记; (3)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登记。 (4)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视为“难以核实其婚育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市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后予以登记。 (5)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早办早省事,备孕时就开始办理。 2、前先打电话咨询,避免来回奔波:出发前先详细咨询单位人事/档案寄存地/计生办/街道办工作人员,细节提前问清。 3、准备好文件袋保管:办证材料很多,用文件袋保管,携带齐全。 4、多备复印件:每种材料均有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 5、集体户口可先和公司人事存档人才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代呈生育登记材料。 第十条夫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和女方的居住证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第十一条办理机构应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或者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实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 第十二条对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生育登记,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以下简称《登记证明》)。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告知登记人。 第十三条登记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配合现居住地做好信息核实工作,自接到现居住地核实请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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