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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发高温费违法嘛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补贴的话,确实是违法的。
    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电话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的,依法享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并纳入。标准由省级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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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