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父亲去世,未出生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涉及到胎儿利益保护的,如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此时胎儿是具有民事权利的。即胎儿有继承权,再进行遗产分割时,要留出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如果在分娩时胎儿死亡的,其权利就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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