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时期的财产处理原则与夫妻之间的处理方式是差不多的。同居之后分居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的原则有: (一)关于均等原则 均等原则在财产分割上表现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二)关于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 (四)关于经济帮助原则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 一方出轨而离婚,过错犯可以少分财产。 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是因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