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如何结算? |
释义 | 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非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都享有劳动者保护的权益。 法律分析 可以,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的。应当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试用期被辞退后,应该马上结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如果遇到了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的时候,无论是正式入职的员工还是试用期的员工,都是可以适用相关的劳动者保护的法规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非劳动者存在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有解除,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根据相关法规,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立即结清工资。在工作生活中,我们应当了解并合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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