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债券怎么样 |
释义 | 不动产抵押债券的含义: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而发行的债券,一般即可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发行这类债券时,发行人应将相应不动产的房契或地契交给信托机构,但产权仍属于发行人。 一、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债券属不属于金融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不属于金融债券。发行人明显不同。证券公司债券主要由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而金融债券的主体主要是银行,因此明显的证券公司债券不能归类为金融债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上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集; 2、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且仍处于持续状态的;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过谁的批准?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三、债券基本要素有哪些? 债券基本要素如下: 1.债券面值。债券面值是指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 2.偿还期。债券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3.付息期。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 4.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 5.发行人名称。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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