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不动产抵押证指的就是不动产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房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合法有效房屋抵押合同,以及进行房屋抵押登记。您所享有的抵押权合法有效。至于转账凭证仅仅是证明主债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对于抵押权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抵押物先行抵押后被查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权的实现不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您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抵押权不因其被查封受到影响。如果法院对该房屋予以拍卖,您对该房屋依然享有优先权。 一、不动产抵押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1.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2.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3.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二、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子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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