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都抵押什么 |
释义 | 一、抵押物品有: 1、不动产抵押: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权; 2、动产质押物: 汇票,支票,本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资的其他财产权利; 3、信用抵押: 其实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这里指的是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依据你的信誉给予贷款,所以信用和资质就是你的抵押物。 4、担保贷款: 具有代位清尝债务能力的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二、银行贷款 要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5、有的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 抵押 或 质押 ,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 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 证人 。 (二)需要提交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 身份证 、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 离婚 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 离婚证 (注明离异后未 再婚 );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 结婚证 ;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 工资 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需要有抵押物才能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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