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应收账款质押风险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防范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措施:仔细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质押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质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以及质押人是否享有对应收账款的处分权;是否办理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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