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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销的效力是什么?
释义
    抵销的法律效力是:
    (一)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其互负债务均归消灭。双方债务数额不等时,债务数额较叫之一方的债务消灭,而债务数额较大方仅消灭债务的一部分,效果与部分清偿相同。对未被抵销之债务数额,该方债务人仍应负清偿责任。
    (二)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可以为抵销时消灭。最初可以为抵销时,即抵销权发生之时。因此,双方债务的清偿期有先后者,当以在后的清偿期届至时为准。抵销的溯及力,发生以下效果:一是自得为抵销时起,就消灭之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二是自得为抵销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三是抵销情形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所生之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
    一、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
    债务抵消的条件是: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3.必须是债权均届清偿期;
    4.必须是没有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情况;
    5.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债务抵消的效力是:
    1.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也不以诉讼裁判为必要;
    2.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二、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能互抵吗?
    不能,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性质不同,标的不同,不能抵消。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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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0: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