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备案证明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备案证明是: 1、房屋备案登记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房屋备案登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一般情况下,房屋备案登记到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办理。 2、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购房当事人在签订购房相关合同之后,要去房产登记管理办理,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 3、办理购房备案登记证明需要购房双方到场,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如果前期为租房,原租赁到期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备案证明怎么查? 1、打开pc浏览器,使用搜索引擎查找当地的房产信息官网,比如说“太原”,输入“太原房产信息网”。 2、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太原房产信息网”的官方链接,进入主页面,在菜单栏选项中找到“商品房项目信息公示”按钮,点击进入。 3、通过弹出的“商品房项目信息公示”窗口,在项目名称中输入购房人房产的名称,通常是购买的楼盘名称或者小区名称,然后输入房产项目开发企业的名称,点击右边的查询按钮。 4、在出现的列表中找到购买房产项目的楼盘名称,点击进入,因为是举例,所以随便选择其中一个楼盘。 5、在弹出的网页中会出现购买房产的信息,可以看到房子所在楼盘的项目信息,然后还可以在左侧选择房产的数据信息,选择一个按钮进入。 6、进入页面以后,右侧就能够呈现需要的楼盘信息,如果想要选择几号楼,然后点击那栋楼房就可以了。然后就会出现单栋楼房信息,可以选择房号,根据上面的颜色标识,就能够这套房产的销售状态。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权属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4、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转租房屋的,还需要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及上一道房屋租赁完税凭证与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6、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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