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业绩中标后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中标、成交无效,应作废标处理;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废标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采购任务取消。 工程业绩就是公司近年来完成工程建设的情况,完成了多少项建安工程量、造价多少、质量评定等级,合同执行情况等。工程业绩造假、出借资质证书,政府重点监管并取消投标资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