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月达不到业绩主动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不可以。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 在下列情况,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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