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护照上有签发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 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 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 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