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 1、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刑事犯罪,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2、法律依据:《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为银保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刑事合规要求。对银行、保险等机构的涉刑案件管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领导监督查处责任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侵犯银行保险机构或客户合法权益,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银行保险机构在处理保险投诉时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投诉人告知相关事项并保留相关证明资料,投诉人无法联系的除外。采取书面形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当面递交,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采取短信、电子邮件等可以保存的电子信息形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发出。采取电话形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拨打投诉人电话。银行保险机构与投诉人对消费投诉处理决定、告知期限、告知方式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确定的内容履行。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运用当地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机制,通过建立临时授权、异地授权、快速审批等机制促进消费纠纷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