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公积金贷款,中途可以撤销一人嘛? |
释义 | 两个人公积金贷款,中途不可以撤销一人。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共同还贷是不能取消的,因为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不是贷款者的,贷款者没有权利变更住房产权人姓名,也不能变更贷款人姓名。 需要贷款者筹钱还清贷款之后,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得到住房一方,可以协议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但是有特殊情况,两个人公积金贷款,若出现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出境定居的,其中一人可以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他情况不能撤销,因为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是按照两个人的额度计算的。 银行已经审批就不能退出了。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不可进行更换还款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贷款额度会相应降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该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其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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