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我国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即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即合营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设立需要进行登记。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0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