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处理方法如下:1、没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要作废剩下的合同,和开发商新签合同;2、在做完预售登记办银行按揭前丢失的,那要刊登合同作废声明。期满后拿着报纸去注销所并和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再做预售登记;3、在预售登记后办好银行按揭后丢失的,那不仅要办第二种手续,还要和贷款银行签变更协议,并把新合同放在银行。 二、买受人能否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当有权察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此,无论是出卖人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这些证明文件,还是买受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那么,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受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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