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丢失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进行补办。当事人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由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合同丢了可以复印其他当事人的文本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备案登记的,可以前往房管局市场交易部门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