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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签放弃财产有效吗
释义
    婚内放弃财产的协议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作出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夫妻双方关于在婚内放弃财产的协议,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都应当遵守的。
    一、婚姻财产协议无效内容有哪些:
    (1)财产属于子女。
    许多合作伙伴在做财产协议时,会考虑未来子女的抚养问题,并同意某些财产的一部分属于子女。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这些财产已经达成了协议,但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控制。从法律上讲,礼物没有得到履行。当然,未完成的礼物并不生效。在实践中,这种无效协议并不少见,当然,它们都以无效的身份结束。
    (2)房地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以一方名义约定婚前房产等房地产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的,也是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当最终发生争议时,也无法确认。
    (3)谁提到离婚谁没有财产。
    谁提到离婚,谁就会离开家往往成为婚姻财产协议中的爱,以便任何一方都能放弃离婚的想法,全心全意地管理婚姻。事实上,这些协议通常被认为限制了离婚的自由,并被认为是无效的。
    婚姻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免除抚养子女的义务。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被免除。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很多要求不想要孩子,谁想要孩子,谁承担所有的抚养费。这种协议的效力不能说是完全无效的。但当承诺全额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方经济困难,无法独自承担子女抚养费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义务。
    (2)第三方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姻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承担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各自债务的协议只有在债权人知道协议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责任。
    (3)免除夫妻间扶助义务。
    在婚姻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意味着不承担家庭生活费。有些家庭生活费用是不可预见的。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重要的是,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免除夫妻之间的扶持义务。当一方生病需要治疗时,另一方应积极承担。
    以上列出了婚姻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婚姻财产协议的无用协议和婚姻财产协议的有效性限制,是夫妻对婚姻财产协议的初步理解和理解,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对约定财产的理解和定义不同,所以婚姻财产协议会有不同的意见和争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当书面形式。无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所有财产清偿。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承担的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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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