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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离婚自愿放弃财产有何规定?
释义
    关于离婚自愿放弃财产有何规定?
    自愿放弃财产是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自愿放弃财产行为有效。例外是,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使对方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主张被欺诈、胁迫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如果双方达到一致协议并严格按照达成的协议履行各自职责的话,是不需要进行诉讼来解决争端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离婚的时候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实际上就是当事人自愿净身出户,这里要注意,净身出户的决定对债权人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即使其中一方净身出户,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方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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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