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发票能在总公司入账的吗 |
释义 | 总公司可以入账分公司发票,但分公司未必可以入账总公司的发票;发票抬头要与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分公司有非法人营业执照,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法律分析 1.对于分公司发票,总公司是可以入账的,而总公司的发票,分公司未必可以入账。发票抬头要与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分公司没有法人营业执照,但会有非法人的营业执照,单独核算,所以名称必须一致。所以如果是分公司抬头发票总公司不可入账。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拓展延伸 分公司开具的发票能否直接归入总公司账目? 根据相关税法和财务规定,分公司开具的发票通常是针对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并且应当归入分公司的账目。然而,是否能够直接将这些发票归入总公司的账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发票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和核销,然后再通过内部结算或其他方式将费用转移至总公司。这样可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建议您咨询财务和税务专业人士,以了解适用于您组织的具体规定和最佳实践。请注意,此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而定。 结语 总结: 根据税法和财务规定,分公司发票通常归入分公司账目,是否能入总公司账目需具体情况决定。分公司发票需按程序报销和核销,再通过内部结算转至总公司,确保财务准确合规。建议咨询财税专业人士,了解适用规定和最佳实践。操作应遵循当地法规和公司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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