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化。 2、客观:聚众行为: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淫乱行为: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聚众斗殴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二、聚众淫乱罪是怎么引诱未成年人的呢?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 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