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协议:员工是否需同意?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为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未提供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可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条件,否则可能引发劳动仲裁及赔偿责任。律师可协助双方协商解除,提供法律支持,寻找证据并发布书面通知,以实现双方需求。 法律分析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风险提醒】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载体,所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关系的解除几乎没有区别。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它们都有着相同的解除条件,,如果不了解相应的条件,就容易造成对方的损失,从而引发劳动仲裁,进而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就无法成功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行为违法,患病,无法支撑工作等。 2.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没有出现不按劳动合同支付报酬等行为,也不可以成功解除劳动合同。【专家建议】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有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求,聘请一个律师有很大的帮助:1.律师可以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了解双方的诉求,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意。2.律师可以帮助用人单位寻找劳动者不服从规章制度等证据;也可以帮助劳动者寻找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发工资等证据。 3.各自的律师可以为双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前30天写好书面通知并发布,努力实现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求。 结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守一定条件:协商一致、提前通知等。否则,可能引发劳动仲裁并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需有合法理由,如劳动者违法、患病等,否则无法解除合同。劳动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不得违约支付报酬等。建议聘请律师协助解除合同:协商、了解诉求、寻找证据等。律师可为当事人提前30天写好书面通知,努力实现双方解除合同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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