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协议管辖及其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范围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的诉讼,但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并且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如果协议不明确或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协议管辖及其条件是什么 1、协议管辖的范围包括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2、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类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如果管辖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 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则不适用。 4、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举例来说,不能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即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继承遗产发生的诉讼,都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他管辖法院。 5、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 能否协议约定合同管辖地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结语 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但协议管辖的选择必须遵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且选择管辖的协议不得不明确或选择两个以上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二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提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时,应当在有关材料中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罪名、案件基本事实、管辖争议情况、协商情况和指定管辖理由,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层报有权指定管辖的上级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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