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一般可以找到被告,且应当找到被告,离婚案件具有人身专属性,双方应当到场出庭,参加审理,双方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其原则。 原告起诉离婚时,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原告可以对下落不明的被告通过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的方式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原告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被告失踪或死亡的,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的被告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