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必须补交才能继续缴费吗 |
释义 | 医保可以不补交重新缴费。社保中的医保如果断了1年不会被注销,实际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制的。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未按规定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可按规定补交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但从正常缴费的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正常缴费六个月后才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续交所需资料: 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流程: 到当地的社会管理中心进行补交申请 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 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对于个人,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和医保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个人补缴社保应缴纳金额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医保补缴: 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交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中止享受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所以断交一年,需要重新参加医疗保险。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社会保障卡、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征缴部门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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