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租房审批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点受理,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理局审查,书面告知不合格的原因。 三、复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公示合格,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并说明原因。 4、公示:通过审查的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实名举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在等待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 六、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 7、摇号选房。办理条件:办理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不需要往下看公共租赁住房。外国户口和当地户口都可以。外国户口需要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要35岁以上,年收入不到10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没有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租用公房。 (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一个 (1)申请人为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在2人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市城市户口。申请单身居民的,应当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市户口,在中心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者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处理对象:1。中低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申请人必须具有五个城市和成都高新区的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或未租赁公房。 二、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校和职业学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租赁公房。 三、农村农民工进城。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2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2年); (4)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房或未租赁公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来源:http://w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shtml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