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电子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释义
    电子合同具备的特点有:
    1、电子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双方的真实含义,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习俗;
    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6、不存在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
    7、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提出要约和接受要约,并最终缔结合同。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递来完成的,一方电子数据的发出(输入)即可视为为要约;另一方电子数据的回送(回执)即为承诺。由于电子数据交换在功能上具有自动审断的功能,因此,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通过互联网在计算机的操作下完成的。这是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关键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22: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