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离婚的相关规定,男方起诉但是女方不同离婚的,不影响离婚诉讼的进程。因为本来诉讼离婚就是处理夫妻之间,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只要人民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挽回的必要,就应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