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里纠纷物业不作为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邻里纠纷物业不作为该怎么办 1、邻里纠纷物业不作为的话可以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为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相邻关系纠纷的审理难点是什么 1、法律规范的原则性、滞后性与审判实践的可操作性之间的冲突《民法典》虽对相邻关系进行了细化,为法律的适用提供了依据。但审判实践中如何在相邻关系纠纷的当事人之间寻求衡平,如何把握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予“限制”和“扩张”的度,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一个难点。 2、行政法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从行政法律关系角度讲,建设方进行建设施工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规划许可,其所实施的行为具备合法手续,属于依法成立的范畴;而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看,建设方的建设施工行为,确实在不同程度上给相邻方造成了采光妨害、不可量物侵害、财产损害等,有的妨碍(如采光妨害)如果不对建筑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就不会消除,相邻方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有其合理性和法律依据。 3、诉讼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难以有机统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但在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时,二者往往难以做到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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