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怎么规避风险 |
释义 | 企业可从4个方面应对: 1、设法说服员工购买社保。 通过加强对购买社保的好处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社保相关规定的宣传,尽量使员工能全面详细地了解社保,并明确告知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在其离职后可以退出来这一事实。 2、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保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 对于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可以规定“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企业办理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等作为企业试用期录用的条件。 3、针对很多来自城乡结合部的员工已经参加当地街道或者区社保的情况,且相关政策比普通社会保险更优厚,员工不愿意放弃,这种情况下叫员工写一份“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也可成为企业免责的依据。 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缴纳社保,并不意味着企业能免除自身法定的缴费义务,反而会使企业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 1.员工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企业要赔偿其经济补偿金,并且仍应为该员工补缴社会保险。 2.员工发生工伤后,企业需要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其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有伤残等级的,还需支付伤残津贴,费用动辄几十万元。 3.女职工生育、流产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及产假期间的津贴均由企业支付。 4.如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被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查到,企业还必须承担行政处罚。 规避风险一:针对一部分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通过一些靠谱的灵活用工平台就能能为企业合理合法的解决无社保用工问题,通过灵活用工的合作模式,将这部分不愿意购买社保的员工转变为灵活就业形式,省去企业因不缴纳社保而引发的一系列税务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员工想将社保转为补贴的需求。 规避风险二:为了规避风险,很多企业遇到不愿缴纳社保的员工,设法说服员工来购买社保,尽量使各个员工能全面详细的了解社保,并明确告知缴与不缴的利弊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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