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的监护顺序 |
释义 |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第一顺序监护人是父母,第二顺序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在第一顺序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时,可以由第二顺序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