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孩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当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管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根据规定变更监护人要看法定监护人是否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由法院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