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之后旧伤复发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条件: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6、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8、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9、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0、工伤鉴定所需的其它补充材料。 工伤鉴定时间是否有限制? 工伤鉴定时间有限制。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申请工伤鉴定要带哪些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带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6、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8、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9、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0、工伤鉴定所需的其它补充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苏州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 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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