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 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纠纷出现了之后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解决,而在协商过程中就要注意各项细节,懂医和懂法的人必须要存在,再者就是协商的条款一定要是出自双方自愿的情形,如果一方有任何的强迫行为,那么都是协商不下来的。 一、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及时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并视情封存实物 无论是诉讼过程还是鉴定过程,都依赖于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医疗纠纷的证据就是原始的病历及相关的实物。如果由于自己保管不善而造成门诊病历丢失,就无法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也无法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过程,这样的责任自然由患方自行承担。 患者在患病住院治疗过程中,一旦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争议,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医院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和封存住院病历。因为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不能起到的证明作用,是医疗纠纷案件的核心证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而不得不诉讼到法院时,法院往往也是根据病历资料进行审理,除非有证据足以证明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已被篡改或者是伪造的。否则,即使医疗机构的确存在过错,也有许多证人能为患者作证,如果医院最后拿出来的病历资料是没有差错的,那么,患者一般都将会败诉。 患者有权复印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 患者及家属如果不清楚如何复印和封存病历,可以请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在封存病历时,病历封存袋上一定要密封好,并在每一个接口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防医院私自开封篡改。如果医院拒绝复印和封存,患者应马上提请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去封存。 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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