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4、调查后,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5、不能协商解决的,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6、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