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说法不正确。各个继承人之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继承权公证。我国法律并不强制,且继承公证并不影响继承的法律效力。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