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如何公证继承人 |
释义 |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一、继承公证去哪盖章 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 相关知识:继承公证书的出证 出证,是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出具公证书的活动。因此去公证处盖章。 二、口头遗赠是否合法 口头赠与从理论上讲不能说无效,只要是赠与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这赠与就算有效的。问题是要有证据证明赠与的存在,如果没有证明存在这口头赠与,就不能听受赠人的一面之词而损害其它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继承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家的情况估计就是子女继承了,不论是儿子或女儿只要有赡养关系都可以按等额分额继承。如果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法院在处理继承份额上是可以按赡养情况的不同给予不等额的判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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