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是否可以不公证 |
释义 | 继承可以不公证。遗产继承是否经过公证程序,要看立遗嘱的人的意思表示。如果立遗嘱的人有清楚的意思表示,有足够的在场人可以证明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被继承的财产很清楚,继承人之间也没有矛盾,就没有公证的必要。 一、如何区分遗产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遗产继承案件中遗嘱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只要满足以下要件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二、继承人在场代书遗嘱无效吗 代书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代书,见证人和代书人必须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遗嘱人在订立遗嘱过程中,继承人虽然在场,但并不是遗嘱见证人和代书人,也没有逼迫、威胁、影响遗嘱人作出真实遗嘱意思表示的,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为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建议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利害关系人不要在场。 三、立了遗嘱子女还能不能争产 立了遗嘱子女不能争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1、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2、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 遗嘱公正后还能更改。 1、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单方个人意愿和意思表示。然而,在法律上遗嘱是一种要求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2、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3、立遗嘱人可以自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 4、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通过公证程序,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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