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废品产生环境保护税。具体应税行为和税率如下: 1. 销售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皮革和废毛发等,纳税人应按销售额的0.5%缴纳环境保护税; 2. 销售其他废弃物料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的1%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废旧物资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比如下脚料、边角余料、报废不能使用的原辅材料等; 2、企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比如废旧的报纸、杂志、纸板等; 3、企业不再使用或已报废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三种情况: 1、是营改增后购入并抵扣增值税的,按正常税率13%开票; 2、营改增后购入,但因为是简易征收没有享受抵扣的,或是营改增之前购入,或是前期小规模购入现在是一般纳税人的,以及一直是小规模的,可以选择按3%开具,这里说下是可以享受3%减按2%申报,也可按正常税率13%和小规模征收率3%开具,小规模还可以在2020年3-12月间开具1%的发票; 3、因为自己调整税负或是用于福利等不可以抵扣的项目的,按正常税率13%开票。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税是按照销售额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利润或者其他指标计算的。因此,在卖废品时,需要按照实际的销售金额进行缴税。同时,纳税人也需要及时足额地缴纳环境保护税,并遵守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