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派出所拘留,一般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拘留所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面壁思过、做早操;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简单的手工劳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应当开展所内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进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九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条 对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第六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