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奖学金大一能拿吗 |
释义 | 不可以。国家奖学金的发放从大二或大二以上开始,大一不可以申请,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国家奖学金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审最为规范,标准最为严格。每年,全国超过2000所高校,近2700万名在校学生角逐6万个国家奖学金名额,获奖比例仅为0.2%。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通知规定,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法律依据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下可设立若干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第三条 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召开预备会。评审领导小组主持预备会,向评审委员会介绍有关情况,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三)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工作小组的评审意见,讨论形成评审报告。 (四)审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布评审结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教育部公告获奖学生名单。 第四条 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上报的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是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和审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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