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激励有什么作用? |
释义 | 企业为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推行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过去,持有股票一般是组织中高层,而现在,普通员工也有股东持股计划。咱们国家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决定从3月1日起,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推向全国。 1、股权激励有许多形式。 股票期权、股份计划、股票奖励、股票增值权、员工购买股票计划等。公司可以根据员工任职时间与绩效表现,通过股票奖励方式给员工持有一定公司股票。非受限股票可以进行抵押、出售。 2、股权激励本质是激励。 人力组织资源知识告诉我们,股权激励本质是激励,公司通过内部激励方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股票持有计划让员工持有股票,这只是一种激励方式,还需要一定标准才可成为股东。 3、股权激励或推动公司利润。 股权就是让员工持有一定股票,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结合在一起,或者说,个人或组织都向着同一个方向,促使组织绩效达到最大化,个人以组织利益为先,共同促进组织利润提高。 4、股权激励的特点是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长期激励、公司控制权激励等。 股权激励是通过合理分配企业的股权,让企业管理团队或核心骨干发挥更大的能力,为企业创造更大盈利价值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由企业内部的决策层制定,其本质还是对员工的激励方式,可是,和普通的激励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身份的变化。往往通过企业内部的股权激励这种方式,可以让员工摇身一变成为企业的合伙人身份。 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把员工变成合伙人,有以下几个特点: 1、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员工,即使获授股权激励,也还是员工身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完成一定的绩效,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由员工的身份转变为股东的身份,这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历时比较长,过程稍微慢一些。 2、股权激励以后,员工还是员工,和老板还是一种利益的博弈关系,比如老板总想给低工资,拿高利润,员工总想拿高工资,利润高低与他无关,他们是矛盾的统一体。直到员工用绩效换来股份,身份转变了,他才有可能和老板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开始真正共同关注企业的利润高低和未来发展。 3、股权激励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系统项目,需要有复杂的方案支撑,操作过程中还要面临等待期、行权期、禁售期、约束期、解锁期、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绩效考核等制约,对企业的规范化要求比较高,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上市公司依照本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一)股权激励的目的;(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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