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团员自行脱团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是极其错误的。自行脱团的团员,如果觉悟有了提高,重新要求入团的话,团组织应该接受他的入团申请,但对其所犯错误要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一段时间考验,确实达到了团员标准,可以重新接收其为团员。其入团手续和一般青年的入团手续相同。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