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结婚一年,一直没有共同生活,女方起诉离婚后,男方恶意借货,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
释义 | 您好,若男方恶意借贷,借来的贷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样情况下,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离婚时,女方无需承担。通常情况下,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若男方在女方起诉离婚后恶意借贷,显然有故意之嫌,若男方需要女方共同承担的话,还需要男方举证该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若举证不属实,则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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