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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安全管理的方针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安全第一”,就是在进行工业生产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当作头等大事来做好。必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道理。
    2、“预防为主”,就要掌握工业伤亡事故发生和预防规律,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和控制他们,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两者相辅相成,前者是明确认识问题,后者是明确方法问题。“安全第一”明确指出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他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总原则、总要求。在组织生产活动时,必须优先考虑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再生产。“预防为主”则要求一切安全工作必须立足于预防;一切生产活动必须在初始阶段就考虑安全措施,并贯彻于生产活动的始终。
    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具体释义如下:
    1、“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理性认识,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生命观。它体现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人们对人类自我生命的价值观。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层面,协调观,即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其前提是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因此,“正常”是基础,是前提。从生产系统来说,保证系统正常就是保证系统安全。安全就是保证生产系统有效运转的基础条件和前提条件,如果基础和前提条件不保证,就谈不到上有效运转。因此,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预防为主”体现了人们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方法论,事故是由隐患转化为危险,再由危险转化而成。因此,隐患是事故的源头,危险是隐患转化为事故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要避免事故,就要控制这种“转化”,严格说,是控制转化的条件。那么,什么时候控制最有效?事物有一个普遍的发展规律,那就是事故形成的初始阶段,力量小,发展速度慢,这个时候消灭该事物所花费的精力最少,成本最低。根据这个规律,消除事故的最好办法就是消除隐患,控制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条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应把预防方法作为事故控制的主要方法。
    3、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我们在生产活动中,把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生产的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也只有安全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而实现安全生产的最有效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在每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地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同时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中安全与生产对立统一关系,克服思想的片面性。安全与生产是互相联系、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会妨碍生产的顺利进行,当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措施时,有时会影响生产进度,会增加生产上的开支。这种矛盾通过正确处理又是统一的,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通过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转化为安全生产。搞安全措施,表面上看,有时会耽误一些生产或增加一些开支,但从整体上看,劳动条件改善了,劳动生产率必须大大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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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