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抽烟被罚款合法吗? |
释义 | 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只适用于内部人员,无法约束顾客行为。商场应劝阻顾客的火灾隐患行为,无法自行对顾客处罚。行政处罚必须公正、公开,以事实为依据,符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行政处罚权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由公安机关及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条件,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政府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分析 商场作为落实消防安全义务的一方,可以根据消防法规制定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可以对商场内部的人员做出如果违反规定,要进行罚款的约定。但这样的约定只是针对内部人员,而且也只是一个约定。商场无权对顾客进行管理,商场内部的规定也就不能约束顾客。商场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如果发现了有诸如吸烟等火灾隐患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有执法权的部门反映。由有执法权的部门做出相关处罚,商场无权自行处罚顾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语 商场作为落实消防安全义务的一方,可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内部人员约定罚款。但此约定仅适用于内部人员且仅为约定。商场无权管理顾客,规定不束缚顾客。商场应劝阻火灾隐患行为,无效时可向有执法权的部门报告。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商场无权自行处罚顾客。行政处罚需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基于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行政处罚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者不得作为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权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行使,国家可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仅公安机关和法定机关行使。受委托组织需满足法定条件。行政处罚权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政机关管辖,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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